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修正公告
依據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67561號函辦理。
說明: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業經該部於110年5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0721號公告修正,詳如附件。
附件-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防治措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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